(2022)第 20 號 根據《新冠肺炎社區防控方案》(聯防聯控機制綜發[2021]92 號)、《安徽省新冠病毒關切變異株感染本土疫情應急處置指南(修訂版)》 (皖疫防辦[2022]90 號)等文件精神,經綜合研判,決定自 2022 年 4月20日起,解除部分區域封控管理,并將其同步納入管控區管理。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,分期分批有序調整。 尚未解封的封控區繼續實行“區域封閉、足不出戶、服務上門”、管控區實行“人不出區、嚴禁聚集”等防控規定,金安區、開發區靜態管理區域參照管控區執行。 請廣大市民繼續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,共同維護和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。 特此通告。 附:解除封控區納入管控區管理區域名單 六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 2022年4月20日
來源:六安市衛健委
來源:六安發布
責任編輯 邱俊凌